明珍实验学校2021年秋学期新生入学通告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1年金坛区幼儿园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坛教字〔2021〕32号)文件精神,现将我校2021年秋学期招生入学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招生对象: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、年满六周岁的金坛区登冠户籍儿童。
二、招生计划:1个班
三、招生方式:免试入学
四、招生办法:
2021年7月3日或7月4日上午8:00—11:00;下午2:00—4:30由一名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,到本校办理入学报名登记。
金坛籍和金坛有房产的适龄儿童报名,有关材料包括:(1)户口簿(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)、儿童出生证明,(2)合法固定住所证件(房产证、公有产权房屋租赁证、拆迁安置协议等),(3)《常州市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》(电脑登录http://58.216.151.149:9102/,并打印),(4)学前教育资料等。
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报名,有关材料包括:
(1)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、儿童出生证明,(2)法定监护人身份证,(3)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证件(房产证)或居住证(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且不少于一年),(4)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,即一年以上本区社保凭证(2020年6月30日前参加金坛区社会保险)、与金坛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,(5)儿童预防接种卡,(6)学前教育资料等。
五、温馨提示
1.对符合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学区适龄儿童,我校将进行报名登记材料审核,请家长根据招生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和材料审核。
2.7月10日前,我校公布符合条件的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。
3.若监护人提供的证件、文书资料经查验、核实为虚假、伪造证件、文书资料,我校将把相关造假信息提供给当地派出所,并报告区教育局。适龄儿童待入学工作结束后,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。
4.户籍已迁入本学区的转学学生,办理转学登记时间为放暑假前一周和秋学期开学前一周。
六、咨询电话
0519-82422761 上午8:00—11:00,下午1:30—4:30(节假日除外)。
七、投诉电话
学 校:82422761
责任督学:13701590911(徐国洪)
区教育局:82824278(基教科)、82881815(督导室)。
常州市金坛区明珍实验学校
2021年5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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